学生工作处开展心理咨询记录规范化撰写专题培训
日期:2025-09-22 08:54:06  发布人:010528  浏览量:0

为着力培养高素质心理咨询专业人才队伍,进一步强化心理咨询伦理意识,规范心理咨询档案管理流程,切实提升心理健康教育服务精准化水平,12月6日,学生工作处组织开展心理咨询记录规范化撰写专题培训。本次培训特邀南京大学心理健康教育与研究中心谈文娟副教授主讲,学生工作处副处长祝琳、学校全体专兼职心理咨询师,以及来自常州人民警察培训学校、常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心理教育同仁共同参与,活动由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姜建平老师主持。

培训伊始,祝琳副处长为谈文娟颁发“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专家”聘书,期待以此次合作为契机,借助专家专业优势推动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发展,并为校际交流搭建更坚实的桥梁。

谈文娟副教授结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》相关要求与丰富实践案例,从政策依据、撰写目的、材料分类、保密原则等多维度展开讲解。她重点阐释了心理咨询记录具有法律文件与专业档案的双重属性,明确咨询档案记录、咨询笔记与咨询草稿的区别与使用规范,强调记录需兼顾法律责任与专业责任,精准呈现来访方式、就医诊断、危机风险评估等核心内容。针对保密突破、医学转介、危机干预等关键环节,谈教授分享了南京大学“分级分类管理”“多部门协同联动”的实操经验,为参会教师提供了系统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。此外,她还就记录撰写的语言规范、时效要求、存档管理等细节进行细致说明,强调“无记录即无咨询发生”的专业准则。

本次培训既为我校心理教师搭建了系统学习的专业平台,有效解答了咨询记录撰写中的实操困惑,助力健全心理咨询档案管理体系,更搭建起与常州地区多所院校心理教育同仁深度交流的桥梁。下一步,我校将持续优化心理咨询管理全流程工作,稳步推动心理健康教育服务提质增效,为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筑牢坚实保障。(文/姜建平 图/吴静 复审/祝琳 终审/刘波)

核发:010566 点击数:0 收藏本页
分享到
相关链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