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日期:2018-12-20 00:00:00  发布人:ning  浏览量:1189


学生工作处工作职责

学生工作处是负责学院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工作职责为:

1.协助主管领导落实学院对学生工作的安排和要求,负责组织、协调、指导各二级学院(部)的学生管理与服务工作。召开学生工作协调会;

2.贯彻落实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有关制度及规定,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学生管理的各项制度,督促各二级学院(部)实施;

3.按照学院工作要求,负责制定学生工作计划、学生工作常规管理、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总结,负责对各二级学院(部)学生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比;

4.负责学生工作队伍建设工作。做好辅导员选聘、管理、培养、指导和考核工作。与各二级学院(部)共同完成班主任的聘任工作。安排落实辅导员、班主任培训工作。开展校级学年总结、表彰和与学生相关的评比工作;

5.负责学生报到注册的组织协调工作,协助各二级学院(部)做好新生的入学和报到注册的准备工作;办理学生休学、复学和毕业生离校等相关事宜;负责全校学生有关数据的统计工作;

6.负责制定新生入学教育计划,组织落实迎新、入学教育工作,配合各二级学院(部)做好新生军训的训练、管理和成绩考核;

7.负责学生重大违纪事件、突发性事件和跨二级学院(部)学生违纪事件的防范、处理和善后工作;按有关规定做好违纪学生的教育工作,建立健全违纪学生档案;

8.负责做好学生奖、勤、助、贷、补及学生保险(包括国家级、省级的奖、助学金)等各项管理工作;负责联系保险公司,签订学年保险协议,落实学生保险的理赔工作;

9.负责组织、指导和管理心理健康教育的工作;

10.负责组织、指导和管理学生宿舍管理的工作;

11.负责组织、指导和管理学生事务发展中心的工作;

12.加强全院德育工作,落实对学生面上教育的安排;

13.办理学生证和走读证等与学生相关的证件、证明,负责管理、发放学生档案;

14.做好学生及家长来电、来信、来访的接待咨询工作;

15.完成上级部门和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核发:ning 点击数:1189 收藏本页
  • 上一篇:没有了
  • 下一篇:没有了
分享到
相关链接